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11

11.一些灵人靠近我

11.一些灵人靠近我,我从天上得知,他们来自离太阳最近的那个星球,该星球在我们的世界叫水星。他们一来就在我的记忆里搜寻我所知道的。灵人做这种事可谓驾轻就熟,因为他们一靠近人,就能看见储存在他记忆里的一切细节。所以,当他们搜寻各种事物,包括我所造访过的城市和地方时,我发现他们对教堂、宫殿、房屋或街道并不感兴趣,只对我所知道曾在那些地方发生的事件,以及它们的管理体制、居民的秉性和习俗等等感兴趣。因为这类事在人的记忆里与地方紧密联系在一起;以至于当回想起地方时,这些事也被带了出来。我对这种行为感到惊讶,于是就问他们为何不理会那些壮观的地方,只留意那里所发生的事件和行动。他们说,他们不喜欢看物质、肉体或世俗的事物,只喜欢看真相。这证明,水星的灵人在巨人里面和对抽象概念,而非物质或世俗概念的记忆有关。灵人可进入人的整个记忆,但没有什么东西能从他们的记忆进入人的记忆(AC 2488, 5863, 6192, 6193, 6198, 6199, 6214)。天使则能进入启动并指导人的所思、所愿和所行的情感和目的(AC 1317, 1645, 5844)。

属天的奥秘 #10767

出埃及记37:1-2

出埃及记37:1-29
  1.比撒列用皂荚木作柜,长二肘半,宽一肘半,高一肘半。
  2.他用纯金把柜里外都包裹了,四围给它镶上金边。
  3.又给它铸了四个金环;两环在柜的这边,两环在柜的那边。
  4.用皂荚木作杠,用金包裹它们。
  5.把杠穿在柜旁的环内,以便抬柜。
  6.用纯金作施恩座,长二肘半,宽一肘半。
  7.用金子作两个基路伯,把它们作成实心的,安在施恩座的两头,
  8.一个基路伯在这边的一头,一个基路伯在那边的一头;他把基路伯与施恩座接连一块,在它的两头。
  9.基路伯向上张开翅膀,用翅膀遮住施恩座,它们的脸彼此相对;基路伯的脸朝向施恩座。
  10.他用皂荚木作一张桌子,长二肘,宽一肘,高一肘半。
  11.又用纯金包裹它,四围给它镶上金边。
  12.四围给它作一掌宽的横梁,四围给横梁镶上金边。
  13.又给它铸了四个金环,将环安在桌子四脚的四角上。
  14.环子挨近横梁,是穿杠的地方,可以抬桌子。
  15.他用皂荚木作杠,用金包裹它们,以便抬桌子。
  16.又作桌子上的器皿,就是盘子、杯子,小碟,小刷子,用它们来遮盖,都是纯金的。
  17.他用纯金作一个灯台,将灯台作成实心的。这灯台的座和干,与杯、球、花,都与它接连一块。
  18.灯台两旁杈出六个枝子,这一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,那一边也杈出三个灯台枝子。
  19.一个枝子上有三个杏仁状的杯子,有球有花,一个枝子上杈出三个杏仁状的杯子,有球有花;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。
  20.灯台上有四个杏仁状的杯子,有球有花。
  21.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下面有球,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下面有球,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下面也有球;灯台杈出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。
  22.它们的球和枝子与它接连一块;它整个都是用一块纯金作成一个实心。
  23.用纯金作灯台的七个灯盏,并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。
  24.他用纯金一他连得作灯台和灯台的一切器具。
  25.他用皂荚木作香坛,长一肘,宽一肘;坛是四方的。坛高二肘。坛角与坛接连一块。
  26.又用纯金把坛,坛顶和四围的坛壁,并坛角包裹;又在四围给它镶上金边。
  27.又给它作两个金环,在牙边以下,在坛的两侧,就是坛的两边,作穿杠的地方,用来抬坛。
  28.用皂荚木作杠,用金包裹它们。
  29.他也按调香者的作法作圣膏油和焚香用的纯香料,。
概览
  10767.由于本章论述的主题是柜子、灯台和香坛,此处对它们的描述与25(和30)章的类似,那里对每个细节的内义都给出了一个解释,所以此处略过这些事物,无需作进一步的解释。

属天的奥秘 #3737

3737.“耶和华必

3737.“耶和华必作我的神”表示神性属世层也是耶和华。这从至高意义上的思路或一系列观念清楚可知,至高意义论述了主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的合一。但为了看到这层意义,思维必须从关于雅各的历史中抽离出来,并专注于主的神性人身,在这种情况下则专注于祂的神性属世层,这神性属世层由“雅各”来代表。人身或人性本身,如前面反复阐述的,是由等同于内在人的理性层和等同于外在人的属世层,以及身体构成的(1940, 2106, 2183, 2194, 2625节);身体作为手段或最外层的器官为活在世上而服务于属世层,并通过属世层服务于理性层,从而通过这理性层服务于神性。由于主降世是为了可以将祂自己里面的整个人身或人性都变成神性,并照着神性秩序如此行;还由于雅各代表主的属世层,他的寄居生活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如何将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,所以此处这句话,即“我平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,耶和华必作我的神”,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与其神性的合一,并且祂在神性属世层方面也要通过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,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而成为耶和华。这种合一不能理解为两个彼此不同,仅通过爱结合的独立个体的合一,就像当父爱子、子爱父时,父与子的合一;或像当弟兄爱弟兄,或朋友爱朋友时,两人的合一。相反,这是一种真正地合而为一,以便祂的两种本质不是二,乃为一,这也是主反复教导的。由于它们为一,所以主的整个人身或人性就是神性存在或耶和华(参看1343, 1736, 2156, 2329, 2447, 2921, 3023, 3035节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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